听障儿童言语障碍分为器质性障碍和功能性障碍。听障儿童由于唇腭裂、声带小结、鼻腺体肿大等言语器官结构异常而导致的言语障碍为器质性障碍;听障儿童由于听力受损使得其言语发育迟缓,发音器官没有得到及时的锻炼,虽然言语器官结构完整,但言语器官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差,言语器官功能异常而导致的言语障碍为功能性障碍。
言语功能障碍一般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呼吸障碍:呼吸运动受限或者呼吸方式异常而造成呼吸与发声系统、构音系统不协调等,导致言语呼吸障碍。
2. 发声障碍:是指喉部功能控制不稳定造成的言语响度、音调、音质等方面的异常。
3. 共鸣障碍:是指在言语形成的过程中,由于舌、唇、软腭等共鸣器官的运动异常,导致共鸣腔体积异常,使言语聚焦点出现了偏差,从而影响了共鸣效果。
4. 构音障碍:是指由于构音器官的运动异常或者协调运动障碍而导致在发出有意义言语的过程中出现的构音不清和声韵调异常等现象。
5. 语音障碍:语音障碍是指说话者单个音节能够清楚发出,但在句子中需要协同构音时则发生困难,表现说话断续或不清晰,从而限制了言语整体功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