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学会是经省民政厅登记、省残疾人联合会主管,由全省从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以“推动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深耕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标准制定与行业协同,已成为我省残疾儿童康复领域的核心枢纽。为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整合优质资源,强化学会服务能力与行业影响力,现面向全省公开招募理事单位,诚邀有志于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优质机构携手同行,共筑康复事业新生态。
一、招募宗旨
本次招募坚持“自愿申请、择优遴选、动态管理”原则,旨在吸纳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专业公信力与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加入理事会。通过搭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平台,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康复技术创新、服务标准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与行业生态完善,助力我省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向更好更快发展。
二、招募对象
全省范围内与残疾儿童康复相关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一)康复医疗机构(涵盖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儿童康复领域);
(二)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社会组织;
(三)康复医学、特殊教育、儿童发展等领域的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
(四)从事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适配的相关企业;
(五)其他致力于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与服务能力的合法机构。
三、理事单位权利
(一)享有学会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参与学会重大事项决策与行业标准制定,助力提升行业话语权 ;
(二)优先参与学会组织的学术论坛、专项培训、科研课题、成果推广等活动,获赠学会学术资料与行业动态资讯,享受培训报名、会议参展等优惠政策;
(三)有权使用“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学会理事单位”标识,在机构宣传、品牌建设中予以展示,提升行业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四)优先获得学会提供的技术咨询、资源对接、项目合作等服务,可联合学会开展学术交流、公益活动、人才培养等项目,共享行业优质资源;
(五)对学会工作享有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可向学会反映行业诉求与发展建议,参与学会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学会,履行相关程序)。
四、理事单位义务
(一)执行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与理事会决议,按时参加学会组织的理事会会议及各类相关活动,每年至少参与2次学会重大专项工作(如学术会议、公益帮扶、标准制定等);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与行业声誉,遵守行业自律准则,不得从事损害学会形象或行业利益的行为;
(三)按照学会《会费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四)积极配合学会开展行业调研、数据统计、经验交流等工作,及时报送机构运营情况与行业动态信息,承担学会委托的相关任务;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服务行为,推广先进康复技术与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公益康复服务与行业公益宣传活动。
五、申报条件
(一)拥护《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学会章程》,认同学会宗旨与发展理念,自愿履行理事单位义务,积极支持学会各项工作;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机构运营规范,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与行业口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愿意为推动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学会理事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学会指定邮箱,后续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理事单位名单。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宁宁
联系电话:18560003128
学会邮箱:sdscjetkfxh2020@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理事单位申请+单位名称”)
附件: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学会候选理事单位申请表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学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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